
11月24日,国务院网站发布了于10月23日作出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和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核发在列。此消息在网络迅速传递,许多业内人士深感意外,大惑不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同日下午随即发出了《关于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将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具体工作,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住建部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被取消,这件事应该如何理解?其他证书的资格命运又将如何?最关键的注册证书的含金量究竟会能打多少折扣?据本报记者多方了解以及多年的行业经验,对以上问题的看法如下。汤换了,药怎么换?“资格认定”取消的意思通俗来讲,就是过去注册必须报送材料到政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证,现在行政机关不再直接管了,而是交给其他部门负责。一注就交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其实《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早已明确,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注册建筑师的考试和注册的具体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指导和监督。目前比较纠结的点在于,管委会是住建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也是住建部和人事部公务人员为主,也有人质疑,这不是换汤不换药么?所以后续的细则还有待明确。比如条例里规定一注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那按国务院决定行政权力应该退出,有关考试的问题谁来作主?暂且未有着落,原定明年的考试现在也暂时没有被明确。其它资格认定将会怎样?建设行业注册资格中法律地位最高的一注认定都被取消,那么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根据国务院《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2015年之前,注册工程师、监理师、建造师、造价师等等的行政许可都会被取消或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不同的资格证书的地位也许有所不同,有些专业有可能不再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具体如何,在主管部门行政职能转变之后,行业的管理体制需要重新确立。国际上在很多国家建设行业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不过多是由学会、行业协会等来执行的。所以,一般来讲,将来中国与国际“脱轨”也是不太有可能的。不过,自始行以来实质上是由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来具体负责操作的,那么未来其他的执业资格会由哪个部门负责呢,则是目前权力博弈的关键点所在。当然在权力易手之后,制度也有可能“推陈出新”,比如认可人士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等等,名称和内涵是可以变通的。证书的“含金量”将打几折?证书最有价值的“含金量”其实是可以折算成真金白银,因为与企业资质严格挂钩而市场奇货可居导致其年均10~15万元左右的市场价格,买卖证书、人证分离已严重背离其设立的初衷。只要取消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或人员资格不与资质挂钩,它的含金量即大幅下降,除了作为执业准入的门槛之外,也许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绑定注册人员终身责任制。与个人资格一样,目前的企业资质管理最终目标是取消行政许可,也有可能会交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来进行行业自律管理,那么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资格挂钩等是否还会执行,取决于未来的管理制度如何设计。非政府机构做好准备了吗?政府职能转移到行业自律,那么行业做好准备了吗?政府不愿意放手的其中一个说辞是因为社会中介组织暂时还没有能力。然而,现状是目前的协会、学会等作为主管部门的助手,负责人基本都是从政府退休或直接转移过来的,“没能力”似乎说不过去。不过,以上所提各行业机构正根据发改委制定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在进行改革,2015年底之前完成,商会协会作为“二政府”成为公务人员“二次执政”的后路被堵,这一方面是“反腐、反特权”的举措,但也意味着中国尚未被完全培养壮大起来的社会组织力量和能力建设几乎要重新起步,何时才能树立起其可以与政府权力相匹敌的权威性?从这个角度来讲,在当下的中国,没有行政权力保驾护航的各类证书必然会贬值。不论未来还会发生什么,需要充分领会、理解上层所谓行政体制改革的原则是让所有的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你想做的任何事,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否则你将为你的行为和后果付出代价。改革的目标是行政部门把工作的重心从原来事事都需要“申报”和“许可”移到后端的监管。令人担忧的是,前端在高压之下“放”了,但没有为后端未雨绸缪,而需要接续的机构如果还没有做好准备,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是否会出现权力和管理的真空期?所以在改革、转型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先做好“顶层设计”,再稳妥、分阶段地落地实施才是上策。